学费收费说明

 

我校学费实行学分制,各专业有最低毕业要求总学分的限制,由于大三实习以及毕业设计缘故,大多数课程均安排在大一和大二,因此每一位学生大一大二应修的学分较多,实际学费会超过预交学费。为了减轻大家的缴费压力,学校将三年学费平摊到三年进行收取,每年学费均为预收,毕业前进行费用结算,多退少补。(若有特殊情况提前结束学业,将按已修读学分以及在校时间进行费用结算)

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例,该专业第一年应修学分为69.3,第二年为57.2,第三年为22.5,三年总学分为149(各专业在总学分不变情况下,每一年可能会有微调,同一专业不同培养方向每年应修学分也不完全一样)。该专业学分单价为172元,三年应交总学费25628元。若按照实际学分结算学费,则大一应交学费69.3x172=11919.6元,预收8500元,欠费3419.6元大二应交学费57.2x172=9838.4元,预收8500元,欠费1338.4元,与第一年欠费加总合计欠费4758元大三应交学费22.5x172=3870元,预收8628元,多交4758元此时欠费为0

注意:每个专业应修总学分已包含公共任选课学分,若超过规定学分(该学分数由教学计划确定,如有变化,按最新学分计算),超出部分将按学分单价7折收取。例如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某学生已选公共任选课5学分,超过1学分,该专业学分单价为172元,应交多选学分学费172x0.7x1=120.4元,三年总学费为25628+120.4=25748.4元。

如需重修,重修费按所在专业学分单价的7折收取,另行计算。

本说明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,若有疑问,可电话咨询财务处0771-3394982。